购买酒店式公寓,不一定能落户!“集体户”解读莫歪楼

文/住浙网研究员  艾维

428日上午,浙江省公安厅发布《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户口规定》)及10条便民举措,规定将于51日正式实施。

对于楼市而言,大家都盯着那条“允许人才公寓、酒店式公寓设立集体户”,有些媒体信心满满地打出“酒店式公寓可落户”的标题。

事实上,“允许酒店式公寓设集体户“和“购买酒店式公寓即可落户,进而享受落户后的种种福利”,这中间还有鸿沟,千万不能“歪楼”了。

一定要当心!个别酒店式公寓的开发商“瞎起哄”,趁机安排一波营销,你被割韭菜了而不知,那可是真“傻白甜”。

1、个人不能申报设集体户

涉及落户的事情,谨慎一点没错,如想买房,至少可以咨询公司的人力资源专员,或者去所在辖区的派出所询问一下,这个时间花下去是值得的。

这个《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》中,对于“集体户”这么规定——

 

也就是说,个人是不能申报设立集体户的,只有单位才行,并且挂靠人数不得少于10人,这就是门槛。

酒店式公寓的管理单位可以申报设立集体户≠个人购买酒店式公寓可以申报设立集体户,然后落户在自己的酒店式公寓里。

2、权威人士的说法

昨天,在接受媒体采访时,浙江省公安厅治安监督管理总队负责户政事务的方警察提醒:户口问题,很大程度上是一户一状态,互相之间有着很多细节上的差异,没有可比性,不宜过度解读或者自行理解,最靠谱的还是直接咨询户籍警。

该人士表示,制定和修改户口政策、规定都需要考虑到广大群众利益并兼顾公平,千万不要过度解读。

 

那么,如果孩子落户在杭州的酒店式公寓、人才公寓,可以就近入学吗?  方警官回答:户口在集体户的小孩,报名学校的时候,其实与家庭户孩子是有区别的,但这个区别并非公安部门可区分的,取决于学校的录取政策。不同的学校情况不同,在一般学校,这两者区别不大。但在竞争激烈、资源紧缺的学校这里,校方肯定要按户口、房屋等不同情况进行分档。